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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識別自殘或自殺風險的徵兆?

當一個人面臨嚴重的情緒困擾時,自殘或自殺可能成為他們想要逃避痛苦的一種方式。及早識別這些徵兆,可以適時伸出援手,拯救生命。



談論自殘或自殺--


「我想結束這一切。」

「如果我不在了,大家會不會更好?」

「我受夠了,活著太痛苦了。」


任何提及死亡、自殺的言語都需要引起重視。


情緒或行為的極端改變--


  • 突然變得非常平靜或快樂(可能是因為已經決定自殺)。

  • 變得冷漠,對生活中的事情失去興趣。

  • 突然開始告別朋友或家人,向他們道歉或感謝。

  • 清理個人物品或安排後事:將財物分給別人,寫下遺書,或查詢與死亡相關的資訊(如自殺方法)。


自殘行為--


  • 尋找刀片、繩子或其他可能用來傷害自己的工具。

  • 手臂、腿部或身上出現自殘傷痕(如割傷、燒傷)。


濫用藥物或酒精--突然開始過量飲酒或使用藥物,可能是企圖麻痺自己或尋求逃避。



  1. 極度的絕望與悲傷,長期感到痛苦、無助或絕望,認為生活沒有希望或未來。

  2. 強烈的內疚或羞恥感,認為自己是負擔,對自己感到厭惡或自責。

  3. 感覺孤立無援,表示「沒有人關心我」「我一個人也沒關係」。

  4. 情緒劇烈波動,從極度悲傷到憤怒,甚至突然變得毫無情感。



  1. 疏遠親友,主動與家人或朋友斷聯,避免參加社交活動。

  2. 過度依賴某些人,表現出極度需要獲得關注,可能是內心感到孤單的表現。

  3. 尋求自殘或自殺的資訊,在網上搜尋與自殺相關的話題(如方法、地點)。



長期壓力或創傷經歷:面對重大喪失(如失戀、失業、喪親),或長期處於家庭暴力、校園欺凌或職場壓迫的環境中。


身體健康問題:處於慢性病、疼痛或重大疾病的困擾中,可能導致心理壓力。


經濟或生活危機:突然面對嚴重的經濟或法律問題,感到無法解決。



以下人群可能面臨更高的自殘或自殺風險,需特別留意--


  1. 有過自殘或自殺未遂經歷的人。

  2. 家族中有自殺史的人。

  3. 患有精神健康問題(如抑鬱症、焦慮症、雙相情感障礙、精神分裂症)。

  4. 受到長期壓力、孤立或創傷的人(如家暴受害者、難民)。



如果你發現身邊的人出現上述徵兆,請考慮主動關心他們,方法如下:


  1. 直接問對方:「你最近還好嗎?」

  2. 如果懷疑對方有自殘或自殺念頭,可以坦誠地詢問:「你是否有傷害自己的想法?」


其實坦誠詢問不會「誘發」自殺,反而可以讓對方感到被理解和支持。只要你傾聽並表現同理心,避免批評或給過多建議。表達對對方的關心,例如:「你不是一個人,我會陪著你。」如果對方有明確的自殘或自殺計劃,確保他們不單獨一人,同時尋求專業幫助。



建議他們聯絡心理健康專業人士或熱線服務,例如:

  •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熱線:2389 2222

  • 心靈熱線:18281

  • 香港心理衛生會:2528 0196


如果對方已經處於危急狀態(如準備自殘或自殺),請立即撥打 999 緊急熱線,並保持冷靜陪伴對方,等待專業協助。


自殘或自殺的念頭可能是暫時的,但一旦錯過干預機會,後果可能無法挽回。及早識別徵兆,主動提供支持,並協助對方尋求專業幫助,是拯救生命的重要一步。


你的關心和干預,可能成為對方生命中的一線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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